佛家以杀生为罪业,称“杀业”。罪孽,在佛教语中是指那些应受到报应的罪恶。一般认为,佛珠是不太适合用动物的骨骼、牙角来制作的,因为他们会牵扯到杀生。尤其国家禁止对一些动物制品进行买卖,玩文玩,最好也不要碰这些红线: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收录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第十一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五章《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集贸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1、象牙
亚洲象是我国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曾经数量比较多的亚洲象一度被人们捕杀得濒临灭绝。现在非法出售的象牙主要来源于非洲,每年也有数量巨大的非洲象被猎杀,它们也面临着灭绝的境地。大象是十分有灵性的动物,最近一段时间有一个视频《亚洲象-三十年隐秘记录》,推荐大家看一看,我国对野生亚洲象的保护已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我国法律规定出售、收购、运输珍贵动物制品,都有可能追究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刑事责任,走私象牙及制品入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替代品——猛犸象牙、象牙果
猛犸象牙
猛犸象牙是现在可以替代象牙的最佳品。猛犸象是冰河时期的古生物,已经灭绝,目前我国销售的猛犸象牙主要来源于西伯利亚的冻土层。
象牙果除了猛犸象牙,象牙果作为一种白色文玩也比较常见,而且价格低廉。
2、犀牛角
虽然在古代犀牛角曾是皇家御用之物,但现在犀牛已是受国际保护的珍稀濒危动物,我国对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和邮寄犀牛角的行为都要依法查处。
每年都有成百上千头犀牛在非洲遭到捕杀,手段直接而残忍。难以想象,看起来勇猛无惧的犀牛,轻易就被打倒,独角被人锯下,那种血淋淋的场面。
替代品——牛角 羊角
牛羊角制品在市场上比较常见,好多牛角被制成梳子使用。有些被切成牌子雕刻做成饰品,价格比较低廉。
3、玳瑁
玳瑁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12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名录。我国禁止非法捕捞玳瑁。
尽管国家禁止,但有些非法商家还是在出售玳瑁制品。想要获取玳瑁,就要将玳瑁残忍杀害,甚至有人为了求得整块龟甲,用开水将玳瑁龟烫死。更有追求“血料”的,甚至活体取甲,手段令人发指。
4、“鹤顶红”
“鹤顶红”来源于热带雨林的盔犀鸟,因头胄头胄为实心,且质地坚实美观,被制成工艺品,早期通过进贡的方式传入我国,被称为“鹤顶”,俗称“鸟头”。
现在市场上非法流通的“鹤顶红”其实来源于巴西的盔犀鸟。它是华盛顿公约(CITES)一级保护物种(极其濒危,禁止其国际贸易)。
替代品——蜜蜡
琥珀蜜蜡是现在比较流行的饰品,蜜蜡有金黄的颜色,如果制成的圆珠巧以红色皮,也能出现“鹤顶红”的效果。
5、砗磲
砗磲是一种大型海产双壳类物种,它是已知自然界中最白的物质。作为一种稀有的有机宝石,它也是佛教圣物。砗磲被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 附录 Ⅱ 级保护动物。我国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里也将库氏砗磲贝列为一级国家保护海洋生物。
6、虎骨虎牙、狼牙
虎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在一些文玩商的口中,虎被称为“大猫”,所谓的“猫骨”、“大猫牙”,都是指偷猎而来的虎制品。“狼牙”也是通过非法途径而来的。不过时常有人在微商那里买来的是以这些为幌子的假冒制品。
最后是一些关于保护动物的公益广告,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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