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绍兴网
“这桩事情如无法妥善解决,我打算诉诸法律讨个公道。”昨天,为拍卖画作而与拍卖公司发生争执的老杨,对记者表示了他的想法。老杨说,这件事从发生到现在已有一个多月,但双方协商多次至今还没有一个结果(前期报道见绍兴晚报报5月26日头版)。
老杨说,双方在一个多月的调解中,拍卖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曾主动表示,说老杨提出的“以一赔十”的价格太高了点,他们不能接受,提出用底价(500元)转让一张画给我们,这张画由我们自己挑,无需进行拍卖,这样也算是给我们的一种“补偿”。老杨同意了这个提议,提出让拍卖公司把这个承诺写下来,并盖上公章。但拍卖公司说以口头形式说说就可以了,说过的话一定会算数的。直到今天为止,拍卖公司还没同意写下这样一份和解书,并且事后老杨还发现,双方在工商部门调解后,在工商部门出具的一份“12315消费者申诉案件调解书”上,“被诉人”一方(浙江盛世拍卖有限公司)的签名,签名的人竟是用“笔名”来代替的,并没写下真名。老杨认为,这从间接方面看,拍卖公司解决问题的诚意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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