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激发穆斯林对书法、绘画艺术的兴趣,提高穆斯林书画创作水平,从而全面提升穆斯林的素质,为全国穆斯林提供一个交流和展示的平台,由中国回族学会和甘肃省诗文书画院联合举办“全国穆斯林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回族学会
甘肃省诗文书画院。
二、协办单位:
甘肃省民族企业联合商会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
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
兰州市伊斯兰教协会
三、征稿对象:
全国年满18周岁的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稿件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高雅。书法作品的内容要求写与穆斯林传统文化有关的诗词对联等;绘画作品以山水、风景为宜。凡内容与穆斯林文化无关及有悖于穆斯林传统文化的(如:人物画等)作品一律不予入选。
2、作品类别:书法类:毛笔书法、阿文书法;篆刻;美术作品:国画、水粉画。凡草书、篆书和篆刻及阿文书法请另附释文。
3、作品规格:书法和国画最大不超过六尺宣纸,以竖幅为宜。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2-4方,拓印在四尺斗方或条幅宣纸上。
4、每人限投两幅作品,入选作品统一装裱。请用A4纸打印好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5、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一律不退稿。入选作品将陆续刊登在《中国穆斯林诗书画》杂志上;并在条件成熟时,承办方将把获奖作品汇编成册,结集出版。
6、凡需要穆斯林诗、词、对联底稿的同志,可以到甘肃省诗文书画院网站上下载,也可以致信向组委会咨询。
五、作品评审及展览:
承办方将特邀专业书画家组成评审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展作品进行评审,并设一至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奖品待定),凡入选作品一律颁发《入选证书》。
六、投稿注意事项:
2011年5月1日至8月31日截稿(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稿地址:兰州市南湖邮局石头信箱
邮政编码:730010
收稿人:马小彦
电话:13909421942
网址:www.mslsm.com
邮址:mslsm@qq.com
QQ:540290005 710036448
全国穆斯林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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