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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09 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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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国画艺术,促进和繁荣新形势下的中国画创作,展示中国美协会员在中国画创作方面的最新成果,推动美术家队伍建设,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于2011年12月18日在海口市举办第七届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画精品展。本次展览强调中国画的继承与创新,提倡中国文化,倡导写意精神。
此展是中国美协全体会员传承中国画艺术、繁荣美术创作成果的集中展现,是当下中国画创作交流的舞台,希望广大会员认真创作,积极参与。
一、 主办:中国美术家协会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海南铧纪投资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织委员会:
主 任:吴长江 、朱寒松
副主任:刘 健 、张旭光 吴东民 李少君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马新林、陈茂叶、周賙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阮江华、张慧芹
展览办公室主任:阮江华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黄帝舒
三、作品展出件数、收件时间:
展出作品260件,其中含优秀作品20件。
收件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按收件时间投稿)。
四、作品征集:
1、参选作品风格、题材、样式不限。
2、作品尺寸:参评作品尺寸统一为六尺宣整纸、横竖不限。
3、作品不需装裱,自送、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皆可。
4、请作者认真填写送件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并将表格粘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5、不收取参展费、评审费、装裱费、退稿费等费用。
五、作品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邀请部分著名画家、理论家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的评选。评选结果在《美术家通讯》上公布,优秀作品在《美术》杂志及《美术家通讯》上选登。
六、作品展览:作品将于2011年12月18日在海口展出,展期30天。
七、学术研讨:展览期间,组委会将组织理论家和部分作者结合本次画展,针对中国画创作的现状,在时代性、民族性以及笔墨创新性等方面展开学术研讨。
八、权利与出版:主办单位对入选和优秀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宣传及出版发行的权利。
九、作品奖励及收藏:
本展设入选作品260件、优秀作品20件。展览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经作者同意,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每件捌仟元(税后),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件壹万伍仟元(税后),以资代酬,不再支付其它费用。终评未入选作品,均退还作者。
由中国美协向入展作者颁发入选和优秀作品证书,并赠送每位作者精装作品集一册。展览开幕时,将邀请作者出席开幕式。(经费自理)
本展入选和优秀作品均收入《第七届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画精品展作品集》。
凡寄送件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非中国美协会员请勿投稿。
收件联系人: 张 琳
联系电话: 0898-65367477 13322054300
收件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八角楼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邮 编: 570203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七届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画精品展”寄送件登记表(复印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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