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人民币买卖及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本文就第一条征求事项,进行相关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人民币买卖及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本文就第一条征求事项,进行相关内容的释疑。
第一条内容如下:
纪念币、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以及“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取消前,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民币装帧品可以买卖。纪念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限量发行的,具有特定主题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普通纪念币包括纪念硬币和纪念钞。
除上述品种外,其他品种的人民币无论是否经过装帧,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包括以搭售、在买卖装帧包装同时按面值兑换人民币等方式变相买卖。
对于不符合人民币生产质量标准的流通人民币,持有人应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兑换。
释疑如下:
1、“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取消前,有哪些品种?
“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取消前,主要是指北京康银阁装帧的如99100三联体和长城公司装帧的流通币册等,譬如80年代的长城币套装79分币套装、80小蓝本,长城币已经退市。但是分币没有退市,所以如果不圈出来还是不能交易。同样2000年牡丹套币也是如此道理,这一类产品均是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取消前,经人行批准的人民币装帧产品,所以可以买卖。
2、不允许搭售、等值兑换等变相买卖。
不允许搭售、等值兑换等变相买卖,这条人行是非常接地气的,为什么这么说?
现在商业银行介入钱币销售队伍,而且逐渐成为销售主渠道,但是商业银行销售的钱币,大部分都是与民营机构进行合作的,大量民营企业取得与商业银行合作资质以后,利用商业银行信誉,大搞变相的流通人民币兑换,最为严重的是第五套人民币全同号、十连号全同等兑换搭配其它产品,这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形象。这次的征求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抑制这种现象具有了法律依据。
3、有瑕疵人民币的处理意见。
第一条中还提到,对于有瑕疵的人民币的处理意见,规定持有人应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兑换。这条中的“应到”建议改成“可以”,因为这种趣味币,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人行也要有容忍度,这也体现社会的进步。当然,人行肯定不会鼓励大家去炒作,让市场无形的手去自我调节,反而是好事,一方面可以增加人民币收藏的趣味性,另一方面也可以督促我们造币企业提高质量。
4、两点意见。
(1)商业交易过程中,是否可以把普通流通币进行赠送操作?
因为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情况非常多,譬如:四版纸币中的8001和8005,五版纸币中的全同号,硬分币,老三花硬币中的梅花、牡丹,新三花的全部,白三花的全部等。
(2)关于未提及的“样币”。
这条中有一个品种,在现实交易中非常之常见,而且关注度极高,但是人行没有进行说明和指导,这就是“样币”。
这里所提的样币,应该是人行为了让各大商业银行和分支机构能准确辨别人民币真伪,特别为各大银行和分支机构制作的样版币。币面上大部分都明确标注着“样币”两字,但因为特殊历史原因,管理出现很大的问题,这部分币很大部分都流入了二级市场,而且受到二级市场、专业拍卖公司的热烈追捧,成交活跃,价格高昂,并且数量也非常之大。如图:
上图为:NGC评级的流通币样币1角、5角和1元。
上图为第一届世界女子足球锦标赛样币
上图为第三套五角纸币样币
上图为第五套人民币纸币样币
上图为1983马可波罗10克纪念金币铜样币
这些样币,原则上是禁止流通和交易的,但是民间数量实在是太庞大了,且确实喜欢的人很多。交易也是五花八门,有网上交易,有现场线下交易,有各大拍卖公司交易。
如何规范?需要人行有勇气去承认,并且进行规范和定位概念,而不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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