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花8万美元购买了一批“古董”,鉴定后得知是新工艺品。梁先生将中间人刘女士和卖家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人民币61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驳回了梁先生的请求。
2007年3月,梁先生听刘女士说,张先生处有数百件古玩可以出售,他便从张先生那里取走三件样品进行研究。一个月后,梁先生购买了80件,支付了货款8万美元。2008年4月,该批物品经文物鉴定机构检测为新工艺品,并非梁先生认为的“古玩”。梁先生将刘女士和张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人民币61万元。
张先生称,自己从未说出售的是“古玩”,一直都说是新工艺品。法院认为,梁先生未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张先生曾承诺出卖的工艺品是古玩,他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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