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书法是否属于艺术,学界和书法界一直存有争议。早先,学问家郑振铎和沈从文就持有相反的意见,前者明确主张“书法不是艺术”;或者说“书法是艺术”。学界最近一次较大的关于书法是不是艺术的争论发生在2011年,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历史专业教授钟家鼎出版专著《守望中国书法》,书的核心观点是“中国书法的本质不是艺术”,认为:“文字在一个民族的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在学习文字的过程中,认字、写字是不可分开的,书法是作为文化来学习、来训练的。书法的本质是文化的,而不是艺术的,几千年的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是如此认识。只是到‘西学东渐’后,西方强势文化逐步渗透到中国的传统文化,才有人将书法列入艺术范畴。”北京大学教授楼宇烈认为,“用现代文化中‘艺术’的概念去阐发中国传统的‘书法’,将会模糊中国书法的原本功能,造成本末颠倒,乃至丢失中国传统‘书艺’的丰富内涵和根本精神。”贵州大学教授王晓卫认为,以书法为艺术是无视书法传统。《守望中国书法》认为,中国书法的本质是写字,中国书法愈艺术化离书法愈远。学问家宋唯源2011年发表长篇博文不但以“书法不是艺术”为标题,并开篇即指出,“当今书法的“表现主义”本质,使中国书法近乎于崩盘。”宋唯源特别从艺术主体独立性出发否定了中国书法的艺术性,他指出,艺术作品应该是艺术家“感受的体验和情思的宣泄”,而书法“并非是以独立存在而产生的”,而是“以书写存录为目的”,书法实践过程中产生出的美只是文字存录的附属产物,并不是独立的艺术创作。《兰亭序》、《祭侄稿》、《寒食帖》的作者王羲之、颜真卿、苏东坡在其书写过程中并没有有艺术创作的立意。
相对于否定中国书法为艺术的明确观点,坚持认为中国书法是艺术的一方,没有表现出同样的雄辩。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王世征认为,“书法不是个简单的艺术”,兼有实用性和艺术特质,认为中国书法有美感,很有表达性,因而就是艺术;书法反映了中国人的精神,其语言是线条是美感,能够给人们带来美感,因而就是艺术。王世征对书法本体的认识不如宋唯源深刻,他甚至认为,关于书法“在艺术和非艺术之间的争论是没有意义的”。中国书法专业的第一个博士生导师欧阳中石先生明确肯定书法是一种艺术,但是他在书法是否属于独立的现代艺术形式表现得也不彻底,他认为应该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大视野中去研究和发展书法。欧阳中石认为“书法”两个字应该拆开来说,书,就是指写字;法,就是写字的规矩章法,合起来叫“书法”。欧阳中石对书法的定义实际上等于否定了书法是独立的艺术形式。针对《守望中国书法》的出版,光潜发表了《书法不是艺术探讨书简》,从被全世界普遍公认的“艺术的概念”研究判定书法是不是艺术,认为书法符合艺术的三大特征:
1、是一种文化产品,内涵作者的思想、道德、道德文化修养,乃至民族地方特色......
2、具有审美价值;
3、艺术(作品通过视/听精神活动)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象。朱光潜引用王羲之、赵孟頫、张彦远、周敦颐、苏轼、金学智、朱和羹的古今书论说明书法不仅仅是写字而已,不仅具有“释读性(实用性)”,同时也具有“观赏性(艺术审美价值)”。
但是,争辩的双方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中国书法作为文字记录工具的功用与其作为艺术形式的功用,在几千年中国文化的历史进程中此消彼长。从最早以文字记录为主到现在以艺术形式为主,中国书法从写毛笔字到做书法艺术在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发生了重心的位移,书法存在的意义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讨论中国书法是否艺术,必须把它发置于一个变化的过程和变化的形态中才可能得到正确的认识和立场。汉字发展史与书法发展史在很长的时期是重叠在一起的,而后又有很长的时期有交集,只是到了近现代普遍使用钢笔写字以后中国书法和汉字发展开始分道扬镳,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以后中国书法基本完全脱离了文字记录的功用而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守望中国书法》直接和间接辩论中对立的双方都没有处理好“中国书法”这一内涵外延都发生着变化的概念,难免以偏概全,难免认识偏差。
从蔡邕论书开始,中国书法开始具有审美意义上的艺术性,但是不是所有的书法都有,只有超离了普通的记录功用的书法作品才有审美意义上的艺术性。到了晋朝王羲之时代,书法作品的美学创意已经存在,《兰亭集序》由王羲之操笔就是因为他的文采和书艺出众,因此不能说他没有艺术创作的立意。从苏东坡出于对书法的讲究,现代人也不应该完全否定《寒食帖》的艺术创作立意的可能。《祭侄稿》虽然不是为了艺术创作而写作出来的,但是艺术家在激情中“无意”创作出杰作的事例在音乐和文学领域都是有过的。不能因为有为审美而写作的书法作品而把几千年毛笔写的汉字都当做艺术品,也不能因为几千年普遍存在的记录文稿没有艺术意义而否定中国书法的艺术性。当代人的书法创作基本上都是为了书法的审美意义,艺术性和艺术价值成为当代书法的根本指归。百度百科对艺术的定义是,“通过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而比现实更有典型性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如文学、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曲艺、建筑等。” 比照这个定义,当代书法显然如同绘画一样属于美术类的视觉艺术、静态艺术、造型艺术,是以一定物质材料和手段创造可视静态空间形象的艺术。
因此,研究中国书法传统与研究当代书法其实是有所不同的,中国书法曾经是中国文化传承的主要方式和载体,对此的研究绝对不能局限在一种艺术形式的范畴内,而是必须放在更为广阔的文化人类学大背景下研究。中国书法演变到了当代已经演变成为一种艺术形式,一种精神产品,“其客观作用在于调节、改善、丰富和发展人的精神生活,提高人的精神素质”。这种演变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从人类书写方式和书写效率提高的角度讲,中国书法的功用演变也是一种必然。中国书法的概念外延缩小了,内涵变化了,但内涵并没有减少,反而因为其艺术内涵的丰富而更有特质了。所以不能同意宋唯原“中国书法从它的书写功能变乱为艺术创作之后,便辉煌不再”的说法,更不能同意钟家鼎“中国书法的本质是写字”、“中国书法愈艺术化离书法愈远”的说法。罔顾中国书法历史演变的过程和结果,拒绝承认当代中国书法的艺术形态和本质,停留痴迷于在毛笔写字时代的书法现象,却大谈特谈中国书法的继承和发展,是没有意义的。钟家鼎关于“中国书法的本质不是艺术而包容艺术”的观点在逻辑上是错误的,毛笔字时代的中国书法兼具了一定的艺术性而不完全是艺术,根本谈不上包容艺术;而当代中国书法除了是艺术不能是别的。光潜“书法是艺术,在更大的范围事业审读是一种文化现象”的说法本来是没有必要的,但是他还是不得不说,因为有些论者不清楚:中国书法无论是否艺术都是文化现象,艺术是文化下一层级的概念。
关于书法是否艺术的争辩是关于书法本体究为何物的根本问题,对当代书法创作实践、书法展赛评判和大众书法鉴赏都有基础性的重要意义。在所有艺术形式普适的一般规定性前提下研究当代中国书法这一个别艺术形式的特殊规定性,能避免把当代中国书法艺术具体问题的泛化于大文化范畴,有利于当代书法人对传统书法的继承和发扬,从而避免对书法传统的纠结。只有清晰了当代书法本体的艺术性,中国书法才有足够的艺术思辨和艺术研究,艺术创作才会健康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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