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通知(二):
1、《中日韩(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交流大赛作品集》已出版,并通过挂号印刷品寄出,请有订书的作者查收。
2、另外,还有少部份作品集,有需要的作者可以与我们联系。
2009年5月1日
大赛通知(一):
1、《优秀作品集》的出版时间拟定于2009年4月下旬正式出版。
2、部份《获奖证书》由于电脑出错造成日期有误的,请来电来信更正。
2009年3月1日
为了加强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的交流学习,特举办中日韩(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交流大赛。征稿工作已经开始,具体活动细节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书画家协会 中华书法网 中国书法函授学院
★征稿对象
面向中国(含港、澳、台地区)、日本、韩国的各幼儿园、小学、中学、大中专院校、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文化馆及书画培训班等集体和个人。参评作品分为:幼儿组(6岁以下)、少儿组(7-12岁)、少年组(13-17岁)、青年组(18-30岁)。
★征稿要求
1.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粉)画、装饰画、儿童画、版画、素描、剪纸及手工制作等。
2.书法作品:包括毛笔、硬笔、篆刻。行、草、篆请附译文。
3.作品规格:国画、书法作品不要超过四尺宣纸,美术作品不得超过对开纸。
4.请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指导老师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5.集体参赛作品请老师统一列表、统一邮寄。
6.参赛作品寄原作或照片,一律不退稿。
7.每件作品交评审及报名费20元,请通过邮局汇款。残疾作者免费(须附相关证明)。
★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一.参赛作品奖
1. 本次大赛以鼓励为主,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各类奖项不设获奖比例,按参赛作品实际水平评定。
2.获奖者均发给《获奖证书》和《红喜报》(获奖通知书)寄往获奖者学校或幼儿园予以张贴表彰。优秀作品将推荐在相关报刊及书画网站上刊登发表,同时授予“中日韩小书画家代表”称号。
二.教师辅导奖
1.组织10幅以上的颁发优秀辅导奖。2.组织20幅以上的颁发三等辅导奖。3.组织40幅以上的颁发二等辅导奖。4.组织60幅以上的颁发一等辅导奖。5.组织100幅以上的颁发特等辅导奖。6.获奖教师均发精美证书,予以表彰,并可作为今后评职称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集体组织奖
1.三等奖:组织学生30人以上参赛,颁发奖状。2.二等奖:组织学生50人以上参赛,颁发锦旗。3.一等奖:组织学生100人以上参赛,颁发镀金奖杯,同时该团体将被授于“优秀书画艺术教育基地”称号铜牌。4.特等奖:组织学生200人以上参赛,颁发镀金奖杯,同时该团体将被授于“推荐书画艺术教育基地”称号高级铜牌。
★获奖作品编入《中日韩(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交流大赛作品集》。
★截稿日期:2008年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寄稿、汇款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华林邮政03A-114信箱 书画赛组委会(收)
电话/传真:0591-87400005 邮编:350003
E-mail:zrhds@163.com
大赛官方网址 http://ZRH.zhsfw.com
下载《集体参赛登记表》
本征稿启事将刊登在9-12月份《青少年书法报》、《书法报》、《海峡儿童》杂志(教师版)(学生版)、《读写天地》(中学版)(小学版)、《中华书法网》等报刊及书画网站。
▲图为刊登在2008年10月15日第40期(总1237期)《书法报》第六版的征稿启事像片
▲图为刊登在2008年9月25日第39期(总1141期)《青少年书法报》第四版的征稿启事像片
▲图为刊登在2008年10月份(上半月刊)总115期《读写天地》杂志封三的征稿启事像片
▲图为刊登在2008年10月份(下半月刊)总116期《读写天地》杂志封底的征稿启事像片
▲图为刊登在2008年第10期(总47期)《海峡儿童》杂志封三的征稿启事像片
中日韩(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交流大赛组委会
2008年9月
举办过的活动《作品集》展示:喜迎北京奥运全国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大赛优秀作品集
(责任编辑:zgsh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