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的鉴定,首先需要鉴定者头脑中储存有丰富的关于书法艺术的信息。如此,方可有比较之物,有了比较,就有了必要的参考依据。
也因如此,就需要鉴定者们大量观摩古今作品,反复观察比较,努力记忆,逐步理解。
在观摩估计书法作品时,首先需要把握点画、结构、章法等等。
一、点画
好的书法作品,点画的形态总是优美的;
点画之间的映带总是自然的、生动的;
点画本身是厚重有力的。
相反,若点画丑陋、松散、呆板、虚浮,那自然是不好的。
二、结构
成功的作品,其结构可以做到平正、匀称、飞动、参差。
反之,若结构不协调,无法度,拘泥或过分狂怪,这样的作品无疑是失败的。
三、章法
把握章法的规律,需要对各种形式的书法作品,如中堂、立轴、楹联、横披、扇面等多多观察,注意各家习惯采用的方式。
作品的形式虽不相同,而章法的基本要求却是一致的,如:
行间要贯气,字与字之间要上下照应,大小错落,欹正相生,“违而不犯,和而不同”。
总之,要有谐调的节奏感。(若一件作品没有按照章法的基本要求,自作主张,野乱狂怪,或是毫无生气,大小一律布若算子,这肯定是不好的。)
除了以上的点画、结构、章法外,更注重神采、气韵、格调等等。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
书法作品的神采,是书者的精神决定的。
一个生性沉着、朴实的人,不会有轻薄、浮华的作品;
反之,一个浮躁的人,也不会有沉厚的风格。
“书者,如也,……如其人。”
我们看到颜鲁公的字,可以想像他的忠耿;
看到倪云林的题字,可以想像他的高洁;
看到张瑞图的字,可以从峻利中看到一些狡诈。
从书法作品精神方面鉴别书法作品的高下、雅俗、文野,自然也要求鉴赏者的学识和修养。
任何艺术都不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书法作品也应该是“翰不虚动,下笔有由”一幅书法作品如果看不出对前人的任何一点继承,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绝对是恶札。
当鉴赏者的艺术实践达到一定程度,欺世盗名的作品也就“难逃法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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