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宠的小楷,简简单单,却能独得晋人之“神韵”?王宠以“简淡”为时人所称道,有着值得我们学习的书法思想。今天我们再来讨论一下,王宠的“拙”,表现在哪些方面?又是如何被评价的?
万历时代最有影响力的鉴赏家王世贞曾经极为准确地指出,王宠书法之价值并不在于文徵明式的精丽,他之所以在吴门书派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乃因一种“拙”趣,正是这种生拙感,令人在雅致之外,复生出关于“古”的想象与回味,在人们眼中,“古”不仅具有历史意味,更具有人格象征。王世贞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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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赞》:晚节稍稍出己意,以拙取巧,婉丽遒逸,为时所趣,几夺京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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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吴楷法十册》第七册:(王履吉书)退之《琴操》稍大,兼正行体,意态古雅,风韵遒逸,所谓大巧若拙,书家之上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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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三吴楷法二十四册》第十一册:大抵以古藏雅,以拙成巧,在八法独觉、等觉间,庶几上乘之将达者也。
王宠《九歌》局部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附属美术馆藏本
在讨论“拙”与“巧”的关系时,王世贞并不像后世的碑学家所主张的那样,将“拙”的趣味孤立地加以提倡与赞美,以拙取巧、以拙成巧,目的都是“巧”,只是巧思是通过一种貌似“生拙”的方式得以呈现。就像老子所说的那样,是大巧若拙,最为精致的巧看上去却显得不谙于机巧。纯粹的小巧与一味的稚拙,其境界都无法与“大巧若拙”相提并论。
那么,王世贞所激赏的王宠的“以拙取巧”在艺术形式上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表现方式呢?总体上说,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书写相对徐缓
点画起止含蓄
姿态饶有稚趣
王宠《九歌》局部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附属美术馆藏本
#1
徐 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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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孙鑛跋王宠书《江文通拟古诗》云:“若履吉之于永兴,则稍得其层台缓步遗意,尚乏骨力”。这是关于王宠书写速度的描述,一方面,徐缓能显现出一种优雅的风度,所谓“飘飘欲仙”。但另一方面,迟缓的书写也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尤其是力度上的亏欠。
王世贞将王宠的书法以庚午、辛卯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以为 “先生庚、辛以前笔,丰润秀美,字字取姿态,而不能无肉胜;至其末年则风骨遒逸,天真烂熳,交错掩映,有不可形容之妙。” 所谓肉胜,也隐含了对于筋骨不备的批评,虽然丰美,但缺乏内在裹束的力量。正如詹景凤所概括的那样:“有骨无筋,特以趣胜。”颇为追求古拙之意的周光跋王宠草书《古诗十九首》,赞赏其“体格甚高,气韵殊逸”之余,也不无遗憾地认为其“于风骨不能无少歉意”。谢肇淛认为王宠书法“媚而无骨。”安世凤也以为“风调有余,筋骨未足”。而孙襄则更刻薄地将王宠书法形容为软弱无力的“豆生体”。
王宠 李白古风诗卷
25.3X310cm 上海朵云轩藏
徐缓的书写,其目的何在?孙鑛在批评王宠弟子朱曰藩的书法时说:“书极服膺枝山,乃行笔却绝类雅宜,率以缓懈取态。”可知王宠和他学生的书写徐缓,更便于把握书法的姿态。
#2
姿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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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弱化书写节奏感的同时,必然重视字形空间感的刻意表达。显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姿态”与“结构”并非同义,恰恰相反,在王宠的作品中,这是一对矛盾。因为一旦强化了“姿态”的趣味,则有可能损害“结构”的严密性。事实上,在后人评价中,人们既肯定了他善于取态,但同时也批评他在结构上的不尽严谨。王世贞在多处题跋中谈到王宠在“姿态”上的优势:
曾多次摩挲王宠真迹且颇具法眼的王世贞多次拈出“姿态”二字来概括王宠书法的特性,我们注意到,在肯定其“姿态”的同时,王世贞一直将“结构”的“疏”与“遒”作为判定其是否好作品的根据。换言之,如果在“姿态”之“拙”与“结构”之“遒”中寻求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那么,在王世贞看来,就应该是一件得意之作;反之,在强调“姿态”之“拙”的同时,“结构”显得“疏”了,那么就会被朱曰藩形容为“香衫沓拖”,就会堕入詹景凤批评的“疏散而气不固”,就会如莫云卿批评的那样,“结体甚疏,虽烂然天真,而精气不足”,就会让丰坊觉得“不齿”了。
直到清初,陕西学者王弘撰还带着颇为不屑的口吻对“三百年书家世咸推枝山衡山为最,其次无如雅宜”提出质疑,因为“余数见遗迹结体运意,类取态者”。
王宠《草书山庄帖》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将“姿态”作为一个主要的努力方向,其实是件十分危险的事。因为,对于一种形态的刻意表现,往往会有悖于自然,而在中国的老庄哲学中,自然是比什么都高级、都重要的标准。在这个意义上,安世凤评价王宠所书《虚琴馆赋》“有佳处,而太作态”,即使是激赏王宠的王世贞也透过王宠的作品看到了他对“姿态”的机心:
有意则伤自然,只有无意于佳乃佳才称得上超绝之作。所谓得“太真情态”的王宠,也许更多的存在于王世贞的理想之中,在王宠作品只是偶尔一现。
为了凸现拙趣,王宠还有意识地的泯去用笔起止的痕迹,尤其是他晚期的作品,显现出一种脱尽锋芒与火气的修养,令人从中体验到含蓄的意趣。周天球指出:“迨白雀成稿,天藻骈发,而用笔隅角亦都泯矣。”陈夔麟跋王宠楷书《十宫文册》亦云:“此册楷法超妙绝伦,凡波磔处以缩为收,含蓄靡尽。”管镛尽管觉得王宠小楷的收笔处“有意藏而不露,略嫌迟钝”,然而正因为这种微弱的迟钝感,让他体味到了浓郁的古意。
对于锋芒的回避,在一定程度上与王宠善用秃笔不无关系。他于嘉靖丙戌(1526)为刻碑人章文书写了一件行草《诗卷》,卷尾文彭题跋说:“后书稍纵,更觉可爱,岂亦秃笔之助耶?”。王世贞也曾经专门提及王宠的一件作品“乘退笔之势而用之”,显得尤为可爱。钱大昕曾见王宠所书《洛神赋》卷,也是退笔所书,钱氏以“苍劲朴老,无懈可击”八字相评。
王宠 《送友生游茅山诗》 局部
可是,因为王宠的深藏不露时常是“有意”为之,这种含蓄意致的表达在另外一些评价中,被诟病为拘束与不生动。王世贞曾经这样形象地比喻王宠之诗:
一个乡村少年,尽管在大都会游历了很长时间,外人看来也得了几分城里人的洒脱,但是并不能完全摆脱那种怯生生的拘束。而扬州大宴尽管罗致了各种各样的山珍海味,但吃起来总有些陈腐的味道。这两个比喻揭示了由于过分讲究含蓄,王宠的作品多少显得不那么生动鲜活,乃至有些拘谨。虽云诗歌,书法差近之。
王宠 《晚晓诗册》局部
徐缓的书写、稚趣的姿态,用笔起止痕迹的含蓄,这些特征构筑的视觉图式,使观者感受到“生拙”的意趣。清人陈玠十分肯定这种“生致”,认为王宠“不为诸公柔熟俗派,多有可观”。
正因为生拙,王宠与流丽而无深意的俗书拉开了莫大的差距。倪苏门将王宠所表现出的生拙稚态归结为“临帖未熟”所致——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王宠并非不能写那些精致的作品,只是有所不为。但倪氏从中亦感受到了“古质”。
无论是激赏,还是批评,王宠引起人们兴趣的都是这种略显“刻意”的对于“古拙”的追求,当然,正如王世贞所发现的那样,王宠的目的并非真的以“古拙”为美,他所展现的“古”中蕴涵着精雅,而“拙”则倾注了更深层的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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