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京报
有些艺术为什么“难以忍受”
【尖锋话题】
近日,广州美术学院“广美今日”网站主办的“八大最不可接受的当代艺术作品”评选结果揭晓,由四个“80后”举办的《人体悬挂》行为艺术位居榜首。据称,“这次被评出来的八大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常人”难以容忍,也在业界颇受争议”。
看了该网站列出的评选名单,我的第一感觉是:还有太多“更难以接受”的“艺术”没有被列入名单。纵观上榜的8个艺术作品或者行为艺术,我觉得真正比较血腥,具有“挑战性”的只有“人体悬挂”和“自杀”,后面的在艺术作品中都属于比较“正常”的。再看看由美院教师拟定的参选名单,发现居然有杜尚的《泉》、岳敏君的《手枪》和弗洛伊德的肥女裸体画。考虑到组织评选和参与评选的大多都是对美术有一定认识的人士,普通公众对当代艺术的接受度更不容高估。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当代艺术出了什么“问题”,让公众对它的认知度这么低呢?
其实,这是艺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成名成家,在人群中脱颖而出是人类的自然冲动之一,搞艺术的人想要通过艺术让世人知晓,必须创造出以往人们未有听闻的信息。在一定时期内,当技术和表现题材都比较狭窄的时候,艺术家可以在一般人都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范围内进行创新。这些创新在当时往往也不被人接受,但在不长的时间内就被接受了,更重要的是,之后它们一直都被绝大多数人接受。
但是一旦艺术突破发展到一定程度,它就很难在一般人接受的范围内转悠了。于是各种各样让人费解、使人“恶心”的“艺术”就出现了。
实际上,虽然很多公众都会抱怨艺术家太“自我”,其实艺术家不断创造新东西,不断追求新刺激,也是在寻找观众。现在西方传统的绘画艺术有回潮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画家回来争取普通人的青睐,卡通化、游戏式的“波普超现实主义”是其中的主流。
当然,让普通公众侧目而视的先锋艺术仍然占据着主流地位,并且仍然在发展,这就有必要确立一下关于“刺激”的价值观。
由于现在的公众对艺术的不可接受的标准,已经由美丑之辨,转变为是否挑战了道德伦理。所以,单纯地认为只要“恶心”就是行为艺术,那你就错了。单纯的搞恶心,只会让公众远离你艺术。
艺术需要传达新的信息。注意,要想传达新的信息,还要增加一些元素,这就要看艺术家的想像力和哲学素养。就我个人来说,我讨厌单纯的恶心,还是喜欢更具隐喻意味和想像力的行为艺术。比如在这次评选中位列第四位的“为无名山增高一米”,11个裸体男人按体重顺序裸叠成一米的高度,再加上题目中的“无名山”,戏谑意味十足。
总之,“难以接受”的艺术并不是完全无用,也不是那么简单。当然,有些艺术可能是违法犯罪的,比如在禁枪的中国当众枪击自己的画。我认为,作为守法公民,当然不能搞违法犯罪的艺术,但“非法的艺术”也确实是艺术。 (评论员刘铮、许英剑/漫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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