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诗词,两者均为中国文化艺术中最具代表性的样式,是中国文化存在和演化的缩影,它们既独立存在,又紧密结合。书法艺术所承载的文化意蕴,不仅受到中国文化自身特性的规范和导向,同时也一直以诗词、文章作为其演化、表述的内驱力量。任凭书法艺术在现代化进程中千变万化,依旧脱离不了诗词——这个传统文化的精灵。
书法作品中的文字内容——诗词,与书法形式在审美性质上虽有着不同的系统、不同的特质,但不可否认诗词对书法形式所起的支撑作用。创作书法作品,往往是从诗文内容到书法形式;而欣赏书法,则是从艺术形式再回到文字内容,很难将两者分离开来,可以说两者是同为一体的。作为书家,首先是写什么,然后才是怎么写。早在唐代,韩方明就在《授笔要说》中说:“欲书,当先看所书一纸之中,是何词句,言语多少及纸色目,相称以何等书,令与书体相合,或真、或行、或章,与纸相当”,可见内容是创作的先导。由于诗词结构严谨、声韵有致、道理深奥、意境玄妙,宜于吟咏、背诵,一首之内(尤其是律诗和词)重复字少,书写时字形类同的少,宜于白布。更由于优秀的诗词不但作为素材起着笔墨纽带的接续作用,而且还起着书家情感的调节作用。优美的章句能激发起书家的创作激情和灵感,喜、怒、哀、乐一寓于书,从而产生一个与文学创作完全不同的书法创作过程,使书法作品的艺术效果得到强化和提高,更具感染力。同时也提升了观赏价值,人们不唯观其书,而且赏其文,后者交织渗透到前者之中。如果所书文字内容不相连续或不能贯通识读以至背诵,书写时思路就不会畅通,即不可能“一气呵成”、“心手相应”、“无意于佳乃佳”地写出好作品来。如果内容颓丧、平淡或俗气,必定会影响书家的发挥和观赏者的情绪,由此可悟出绝大多数书家选择书写优美诗词、联语的奥秘。
对于书家来说,选择的诗词内容还必须与所书字体相称,字迹的抒情性与诗词的抒情性要高度一致,才能使书法所要表达的意境与诗词的意境相契合。一件成功的书法作品,往往是艺术效果和文字内容和谐统一的。从王羲之的《兰亭序》、苏轼的《黄州寒食诗》、黄庭坚的《李白忆旧游诗》、唐寅的《落花诗卷》等不胜枚举的事实,都说明了诗词和书法艺术相辅相成,是书法达致高深、完美的境界,诗词具有深化形式内涵、启迪人们进行观赏再创作的价值,这也是书家孜孜以求的“词翰双美”。
书法之所以能高寿千年而不衰,是因为与人丰富的精神气质、学问修养紧密相联。书法既包含着须经过穷年累月的研习才能掌握的技法,又综合了传统文化诸多方面的因素,而在挥毫之际或鲜明或曲折地表达出书家对世界、对人生的理解。人的素质,决定了书法的艺术素质。古代书家都是有深厚传统文化素养之士。以宋人为例,我们面对作为诗人、文学家、书法家的苏轼,可以思考:两种艺术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吗?他是不是从对陶渊明诗歌的激赏,而导致了他对平淡天真书风的推崇?面对诗人、书法家黄庭坚,他“无意为文”的文学观与书法中“不计工拙”的创作态度是否有必然联系?从这两位大师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书法与诗词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书法艺术本身的规范性与诗词的规范性也有一致性。正是由于文人对书法艺术的介入和干预,才使得书法有声有色,内容丰富多彩。苏轼所言“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正说明了书法如何表达到高境的道理。自古以来,儒家的中庸、道家的自然、释家的妙语、周易的神秘……对传统书法的形式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欲表达内心的文人、书家来说,艺术是一种有价值的活动,是一种自培养的手段,而艺术表现过程中的作品,则成为人的品质的具体化。从深一层次上来说,书家所作诗词,或选择的诗词内容,也体现出书家的审美修养水平,体现出他的学识品质,一起支撑着书法形式,显示出书法的品质和格调来。
当然,笔墨当随时代,书法创作如何体现时代精神?如何表现新的文化内容?而现代书家的知识结构、文化修养不同于古人,如何继续书法传统中蕴含的丰富内涵?这一直是现代书家所思考的问题,更是毕生追求又难以企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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