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晨报》
位于东城区南锣鼓巷附近的雨儿胡同13号院,是已故国画大师齐白石先生保存较完好的故居之一。目前,因该故居内的房屋被私下转租,北京画院将其中一住户告上法庭,要求其腾退房屋,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件起因
老职工再婚留下房产
北京画院一方称,13号院内房屋的所有权归该单位所有,院内13、14号房,在2002年以前由北京画院分配给职工吴老先生居住。上世纪80年代,年近80的吴老先生与在北京打工的湖南人黄某再婚,黄某时年60余岁,她在北京有一成年女儿,即被告刘某的母亲。
吴老先生去世后,因黄某无处居住,在2002年2月,北京画院与黄某签订协议,约定黄某可以居住该房颐养天年,其间北京画院免收房租,但该房不得转租、转借,否则北京画院有权收回房屋。此后,黄某病重,被其女儿送至医院,并于2005年5月去世。北京画院的委托代理人高律师认为,黄某去世后,北京画院与黄某签订的协议依法应当终止。
庭审现场
外孙将房屋转租惹官司
就在黄某去世后不久,其外孙刘某占用了该房。高律师说,北京画院起初并不知道黄某已经去世,后来发现时得知,刘某已在2007年将该房以每月1000元租给他人居住。所以,北京画院根据协议将刘某和现租住人白某诉至法庭,要求腾退该房,并赔偿经济损失25000元。
昨天,刘某本人并未到庭,其委托好友马先生到庭应诉。马先生说,刘某因在湖南工作繁忙,所以无法及时赶回北京。庭审中,马先生说,黄某本人并不识字,所以是被诱骗在协议上签的字,并称黄某去世前花费了40多万元的高额医药费,至今仍未还清,所以刘某有权占有该房屋。庭审后,他的态度稍显缓和,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北京画院因为齐白石故居要修缮而收回,也可以跟他们商量腾退,但也要为刘某解决另外的住房问题。目前该房屋的租住人白某称,他与本案无关,所以对原告将自己列为被告表示异议。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马上就访
故居修缮后将建纪念馆
“根据市政府今年2月下发的修缮文物保护单位的文件,齐白石故居也要恢复原貌。”北京画院的委托代理人称,画院此次起诉刘某及白某,也是为了执行该文件的规定。
据他介绍,目前齐白石故居亟待修缮,“刘某在故居的13、14号房前面,还搭建了一个违章建筑作为小厨房,这对故居是很大的损坏。”庭审后,该代理人向记者出示了北京市文化局于今年6月5日出具的《关于设立齐白石故居纪念馆的意见》一文。在文中,北京市文化局“同意北京画院对齐白石故居进行整体维修改造,恢复设立齐白石故居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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