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的创作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和生产制作活动,是现实生活在画家头脑里的反映的产物。艺术美是真善美的高度统一,它是一切艺术创作必须设定的自觉的目的。每个艺术家都应该在其作品中显现出他对于美的独特感受和理解。现实美和现实丑都是美术创作的源泉。通常被看作内容的东西,只是艺术借以表现自身的真正形式,而通常认为只是形式的东西,恰恰构成了一件艺术品的真正内容。美术作品是通过形象和技法手段传达作者感情思想以及审美理想的载体。在希腊语中,艺术一词兼有两种涵义:一是指美的作品;二是指创造、技巧、技艺。艺术当称赞一部艺术品优美时,往往是蕴涵着两层意义:一是指这件作品的表现形态非常优美,二是指这件作品的制作技艺非常优美。这两种不同的评价,前者对物、对作品。后者对人、对艺术家。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它必须是人类劳动和智慧的创造物,二是它必须能给人以精神上的愉快感受,即具有审美价值。这两点,可以说是艺术品与伪艺术品相区别的根本特征。
首先应当排除一种错觉。有人认为,凡是优美的事物,就都属于艺术。这种看法没有区分优美中的自然美与艺术美。而自然美尽管可以是艺术的对象,却绝不是真正的艺术本身。油画创作表现的是自然美,是对现实美的再创造。但艺术美不等于自然美,它高于自然美。油画作品反映的是现实美,现实中美的事物或事物的美,是油画创作的有力根据或根源。这现实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美术正是以这种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多彩的现实生活为源泉而创造的。现实中无论人、自然事物或社会事物,只要与人类的社会生活相关,都可以成为美术创作的源泉。假若没有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也就不会有所谓的美术。当然,现实中有些不美或丑的事物,也可以成为美术创作的根据,反映到美术中来,经画家审美意识的加工改造而成为美术作品的艺术美。实际上,人们对艺术与美有许多误解。人们总是以为艺术就是美的;凡是不美的就不是艺术,丑是对艺术的否定。事实上,艺术并不一定都是美的。即是说美术既能根据美的现实而创造现实美,也能根据丑的现实反映现实丑,并且通过审美创造使现实丑转化为艺术美。
为什么美的艺术可以表现丑恶。对于艺术家来说,问题并不在于表现对象的丑恶,而在于必须对丑恶作出卓越的表现。
一个事物,只有当它以其现象的真实充分地体现出其本质的真理,以其具体的形式充分地表现出其内容的必然性,以其形象的个别性充分地显现出其种类的普遍性,而且这现象,这形式,这形象又必须是非常的突出,鲜明生动,那它才是美的。这就是美的规律。
凡是美术作品都离不开形象,离不开生动的视觉形式;凡是优秀的美术作品都离不开创造高度真实、高度概括的视觉形象,离不开创造艺术典型;而创造了艺术典型的美术作品,都必定以其鲜明生动的视觉形式充分的表现出社会生活的真理,同时又都突出地体现出创作主体真挚的思想情感和个性的善。而这感情和善,作为审美价值,却体现了艺术在文化中内在的价值品格和价值理想。这就是艺术的美。
在这个意义上,美术作品的艺术美,是真、善、美三位一体,高度统一的,在艺术审美经验中得到了融合。
在油画创作中,艺术美是必然的。因为美,是一切艺术创作必须设定的自觉目的。每个艺术家,都应该在作品中显现他对于美的独特感受和理解。
艺术理想的本质在于这样使外在的事物还原到具有心灵性的事物,因而使外在的现象符合心灵,成为心灵的表现。而在现代社会,有些想借艺术平步青云的人,总是在思考着画什么,什么样的画才可以出名的问题。这种画缺少对艺术的真诚,缺乏那种能打动人的真实情感。这种人实际是在究研成功之路,而非研究艺术本身。画油画重要的不在于你画什么样的内容,内容只是作为一种载体来表达你对生活的种种感悟,对生活的态度。社会在不断发展,认识也在不断变化。绘画就是在记录这种变化,就像写日记一样,记录着对生活的理解,自己的感受,画自己感兴趣的,最激动人心的。其实可画的内容很多,关键在于能真实的反映生活,反映自己的真情实感。
画画,最痛苦的莫过于心中有了灵感的火花,却无法把这种感动表现出来。黑格尔有名话很形象:“艺术家常遇到这种情形,他感到苦闷,但是由于把苦闷表现为形象,他的情绪的强度就缓和了,减弱了。甚至在眼泪里也藏着一种安慰”。绘画有时是一种情感的宣泄。
绘画是一种视觉艺术,是现实生活在画家头脑里的反映的产物。这种反映不是机械被动地照搬生活,而是一种高于生活的再创造。绘画创作是具有强烈个性和情感色彩的精神劳动,是生活与心灵碰撞之后激发出来的情感流露,绘画作品是通过形象和技法手段传达作者感情思想以及审美理想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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